出版道德声明

 

为加强《矿床地质》学术诚信建设,保障本刊作者、读者、编辑和与论文有关项目出资方的权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论文写作、审查、出版等环节中每位参与者的责任,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本刊遵循公认的出版道德规范,根据出版道德规范委员会(COPE)公布的相关准则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了《矿床地质》的出版伦理和道德规范。

一、作者的职责

1. 作者应诚实地叙述研究成果,无抄袭剽窃、无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保证本文无政治、军事、科学技术等国家机密或任何不宜公开发表的敏感问题,且文稿中不得涉及危害动物、人类以及任何违反人类道德伦理的语言、试验,且不涉及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问题。

2. 稿件内容应符合《矿床地质》的征稿范围,文中提及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均均应恰当的引用和标注,可以进行同行评议。

3. 所有署名作者须实质性地参与了研究或文章的相关工作,应在以下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研究的构思和设计,研究数据的获取和分析、解释;撰写文章,或对重要的文章内容做出关键性的修改;对拟发表文章作最后审阅及定稿;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者。署名作者在出版过程中不能修改,必须与投稿系统中经过三审的稿件保持一致。

4.作者应保证全体作者/单位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为防范挂名作者等学术不端问题,作者应向本刊编辑部提供完整的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书,并同意其论文和数据入编适当的数据库。

5. 如果研究得到基金资助,须将基金全称列出,不可写与该研究无关的其他资助信息。

二、编辑的职责

1. 编辑应公平、公正地处理每篇来稿;应仅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等本身内容及与期刊征稿范围对论文作出接受或者退稿的决定。对通过初审的稿件及时进行登记、送审,对通过终审的稿件及时进行编辑、出版。

2.审稿过程中,编辑应回避选择与作者具有利益冲突的专家审阅该论文,并回避与自身有利益冲突的稿件;同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一方面对尚未发表的文章内容保密;锚点另一方面对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

3. 编辑部有权独立做出录用或退稿的决定,但不能基于编辑私人意见。除发现严重错误或学术不端问题外,不能更改已经做出的决定。

4.编辑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应对初投稿论文和即将刊出的论文做两次查重并审核。

5. 编辑及时将发表论文的电子版上传到《矿床地质》网站开放发布,同时在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等数据库上传发布。

6. 在编辑出版过程中,编辑既要注重出版规范,又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7. 编辑部不收取任何作者或单位的评审费用、出版费用。论文发表后,向作者赠送两本样刊并发放稿费。

三、审稿人的责任

1. 审稿专家在收到审稿邀请时,应首先了解期刊的定位及审稿要求。审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与所评审的论文是否匹配。如不匹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评审,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建议更换评审专家。

2. 审稿专家应以维护学术诚信、尊重学术自由为原则,及时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估;不得对作者的国家、机构、种族、宗教、政治信仰、性别等存在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3. 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时咨询编辑部以获得进一步的建议。

4. 审稿专家应对所审论文内容、作者信息以及相关内容保密,不能擅自以与评审程序无关的目的使用和分享所审稿件内容。

5.审稿专家应对论文及时提出退稿、退修、退修再审的建议,对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准确地认识其研究工作,帮助编辑部对论文质量作出正确判断。

6. 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可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学生、同事等代审。

7. 审稿专家遇到曾经审过的稿件时,有义务向编辑部反映情况,并按期刊收录标准填写评审意见。

四、编委的责任

1. 为稿件推荐专业合适、有足够学术能力的审稿人。

2.综合稿件情况和审稿人的意见,给出明确、合理的处理意见。

3.全力保证《矿床地质》发表论文的准确性和学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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